市直各单位党组织、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小组):
根据中办发〔2016〕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陕组通字〔2016〕4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榆字〔2016〕10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市直离退休干部党委决定对市直各单位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开展督查,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督查对象
市直单位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
二、督查时间
2017年7月10日——2017年10月底。
三、督查内容
1、了解掌握离退休干部党员基本情况。
2、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建设情况。是否按要求设置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是否按规定开展换届工作,支部班子配备是否齐全;党费收缴是否及时足额。
3、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小组)活动开展情况。是否落实学习活动阵地、经费;“三会一课”开展及落实记载情况;老干部党员活动记载情况;是否开展“五好党支部”、“五好党员”创建活动。
4、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市直单位党组织是否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有效组织领导、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是否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四、督查方式
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实地察看,查阅会议记录、档案资料,个别走访等方式进行。
五、工作要求
1、市直各党组织要按照基层党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认真做好自查。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自身存在问题,及时补齐短板,进一步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2、督查组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和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督查工作、督查中要向被督查单位党组织反馈督查情况,重点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责成限期整改。
3、督查工作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同时要注意发现典型经验。报告要突出问题导向,既要反映面上情况,又要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4、市直离退休干部党委将根据督查情况、平时工作了解等情况综合对市直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进行排名、通报。
中共榆林市直单位离退休干部委员会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