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老干部局连续第四年开展了“五好”老干部(党员)代表先进事迹巡回宣讲。为充分发挥“五好”老干部(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市委老干部局从2014年起,每年都在已命名的“五好”老干部(党员)中选择事迹较为突出的“五好”老干部(党员)代表,组成先进事迹报告团,进行巡回报告。目前,已有14名“五好”老干部(党员)代表参加了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为深入学习“五好”老干部(党员)代表先进事迹,市委老干部局对全市广大老干部提出了三个要求:
一、要有所学。一是要学习他们积极的退休心态,要以积极的心态面对退休生活,充分利用退休后真正属于自己的自由空间和自由的时间,谋划好养老生活,做自己想做的事,圆自己未圆的梦,彰显生命的风采。二是要学习他们健康的生活方式,健康养老、科学养老、事业养老,提升生活的质量,展示生命的价值,传递向上向善的力量。三是要学习他们奉献社会的高尚品格,真正做到不忘革命初心,牢记使命担当,永葆政治本色。
二、要有所思。一是要思考如何当好一位称职的书记,要对照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规范和支部书记职责要求,是不是做到了敢管敢严、会管会严、常管常严;对照市直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会议要求,是不是做到了方向明、思路清;对照“五星”老干部党支部标准,是不是做到了“三会一课”经常开展、“四个一”要求能够落实,党员不失联。二是要思考如何做好一名合格的党员。要对照“关爱型”党员5个方面标准规定,是否在党性修养、宗旨意识、纪律观念、弘扬正气、争创佳绩等方面创先争优,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是不是真正做到了牢记“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三是要思考如何成为一个有品位的老人。是否及时调整自己的心态,培养积极健康的兴趣爱好,积极参加各类有益的文体活动;是否与时俱进更新观念,提高“老有所乐”情趣,增强“老有所为”本领,真正实现自身的晚年人生价值。
三、要有所为。一是要从身边小事做起。要以“五好”老干部(党员)为标杆,从身边小事、点滴事做起,做好事、行善举、扬正气,讲好自己生命“第二个春天”的故事。二是要积极参与基层工作。要经常深入社区和街头闹市,积极参与社区环境整治、纠纷调解、邻里互助、社情民意反应等工作,助推平安创建文明创建;深入村头院落和田间地头,传播科学种养殖知识和技术,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三是要热忱奉献社会。广大老干部想问题、办事情、出言吐语都要以维护全市形象、凝聚发展合力为出发点,要带头将自己所掌握的知识、所拥有的的资源,回馈社会、奉献社会,影响带动更多的老年人积极投身社会,不断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
(榆林市委老干部局 李瑨)